联系人:胡正东律师 电话:13532690835 执业证号:14419200910243768 执业机构;广东泰旭律师事务所 地址:东莞市南城区莞太路63号鸿福广场A座21楼A2108室(即新城国际酒店21楼) |
没有欠条的情况下如何讨债浏览数:1次
(一)找证人证明借贷关系存在。 司法实践中,借条和证人证言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,其效力主要看是否能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。司法实践中,如果有证人可以作证而且属实的,一样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。证人必须与双方当事人无利害关系哦。 (二)录音证明借贷事实。 合法取得的私自的录音证据,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。 债务人需要注意以下几点: 1、被录音者必须是债务人。如果被录音者不承认是本人,可以申请司法鉴定; 2、录音内容必须完整反映债权债务的内容。 3、录音应当真实完整未剪辑篡改。 4、录音内容必须反映被录音人真实意思表示。 5、录音取得的方式应当合法。 6、录音应留下原始载体。比如手机或者MP3录制,一定不要删除原始载体中录音。 7、可以在公证员面前拨打电话并录音,公证处会出具《证据保全公证书》,经过公证的证据证明力高于一般的证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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